客觀地看,人間充滿了誘惑。人間的誘惑多種多樣,有物質(zhì)享樂方面的,有感官刺激方面的,有權(quán)力占有方面的,也有虛榮方面的。但不管是哪方面的誘惑,都源于私欲,都產(chǎn)生于不正當欲望燃燒對貪婪之心的無主膨脹,而最終把人引向邪惡的道路。
欲望和貪婪對人總是充滿了巨大的誘惑力,將人引向心靈的迷途,導致生活失足,甚至終生不能自拔。杰里米·泰勒指出:“當一個人第一次犯罪時,他會感到驚恐,接著會覺得無所謂,甚至感到高興,然后便是屢次犯罪,最后成了習慣,根深蒂固。”
在我們的生活中,邪惡的誘惑并不可怕,真正可怕的是心靈的卑污和意志的軟弱。一旦意志不能抑制欲望,貪婪之心必然玷污靈魂和污染情感,在行為中就會失去理智、毀滅人性,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。
世界始終是有秩序的,人類生活應該和睦和諧。違反自然和人問的神圣規(guī)律,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人生幸福。在邪惡的行為中不可能有持久的快樂,因為他與人性背道而馳。正義和純潔是人性的靈魂。因此,對于年輕的朋友,當你在意欲尋求快樂時,應該考慮到將要為此付出的代價,應該了解,在偷吃“禁果”之后,會得到什么樣的懲罰。
貪婪是自貧自毀的內(nèi)在根源我們通常講,自私是萬惡之源。這話確實有失片面和偏頗。自私是人類生存的本性,它無所謂善與惡。自私能夠表現(xiàn)出善惡,完全是人“運用”的不同。適度的自私是人類得以生存與發(fā)展的必要動力,而過度的和絕對的自私才構(gòu)成了惡。而過度的和絕對的自私不僅以誘惑為先導,并且必以貪婪為實現(xiàn)方式。所以說,貪婪才是人類世界的萬惡之源。西塞羅曾評論龐培是“只知自愛卻不知愛人的人。”一味地愛自己而從來不愿去愛別人的人,最終沒有好結(jié)局。因為這種人在時時不忘謀算怎樣為了自己而犧牲別人的同時,命運之神常常使他最終成為自己的犧牲品。
一味地為自己打算,一味地貪得無厭,這種過度膨脹的私欲總是把人推向生活的邪路。在這種邪路上每走一步,就增加一份做人的罪惡。所以,絕對的自私和貪婪就是最大的邪惡,是人生和社會災難的來源。
人為了生存,必不可少利己之心,但人為了生存得更好,更必不可少利人之心。人間的美德和邪惡就在于如何明確利己與利人、獲取與給予的關(guān)系定位。在自己的生活中,應當把利己之心與利人之心理智地分清,理性地把握住獲取與給予的天秤,在為自己謀利益時,不要損害他人,更不能損害社會和國家。因為世界始終是世界的,永遠不會為個人所占有。野心勃勃的人的一個根本錯誤,就是認為世界可以成為個人的所有物。野心勃勃起源于人對世界的貪婪之心。
貪婪是人自貧自毀的內(nèi)在根源。貪婪的人永遠不會富有,貪婪的人從來不會有人生的真正成功。因為貪婪的人既看不見自己,也看不見他人,眼中只有物,心中想的是如何把本不是自己的一切都居為已有。
貪婪的人因為貪心膨脹,總想得到一切,占有一切,役使一切,因而失去了人的最寶貴的財富.即心靈的平靜和生活的幸福。貪婪的人單一、片面、無限度地擴張貪欲貪心,智慧的眼睛被蒙蔽了,無法讓自己生活得到充實和發(fā)展,變成了心靈不健全的侏儒。因為貪婪限制了情感的培養(yǎng),阻礙了人格的升華,變成了精神的乞丐,最后淪落為物質(zhì)財富的囚徒。
不要燒人家的房子來煮自己的雞蛋,這應該成為人類生存中相互予以利益尊重的基本行為準則。在當代社會,對于任何一個人或者說對于任何一個公民來講,正當?shù)睦菏潜仨毜?,但絕對的自私與貪婪永遠都是一種反道德的人格的丑惡。“自私自利卻永遠是一種壞品質(zhì)。這種人總是把一切事物都按照一己私利的需要加以扭曲,其結(jié)果沒有不危害社會的。”弗蘭西斯·培根的告誡對我們每個人都是一種警策。
貪婪的人絕對自私。絕對自私是野心的源頭。
“點著別人的房子煮自己的一個雞蛋”。自私和貪婪總是孿生姊妹而同時出現(xiàn):自私的人必然貪得無厭,生有一副永遠都滿足不了的胃口;而貪婪的人卻無時不吝嗇小氣,從來不為他人著想。貪婪鑄造了人情淡薄,寡廉鮮恥;絕對自私發(fā)酵著靈魂的卑污,人格的猥瑣,既損害他人、社會,也坑害自己。
絕對自私的人無時不在玩弄著自以為是的小聰明,但這種聰明實則是一種非常卑劣的聰明,這是那種打洞鉆空了房屋,而在房屋即將倒塌前及時遷居的老鼠式的聰明。絕對自私的人是那種一毛不拔,只想獲得不愿給予的人,他們遲早會發(fā)現(xiàn)自己所日益追求的東西永遠不會實現(xiàn)。獲得取決于支出,這是人間永遠不變的規(guī)律。
收獲取決于播種。如果你播散的是絕對自私的種子,你就必然貪婪,而最終一無所獲,與幸福無緣。因為幸福是無私和樂于助人的果實:不愿給予他人的東西,你自己也得不到。
人間生活的“黃金法則”是:欲要別人幫助你,你得首先助別人。我們每個人,不僅尊重這一法則,更要很好地實踐這一法則。如果我們身上染上絕對自私和貪婪的壞習性,就應用對他人、社會的愛和慷慨去糾正它。要為人愛,我們必須愛人;為了有所收獲,我們必須首先有所給予。